《数字藏品合规评价准则》:不可开展炒作、洗钱、代币化、金融化、证券化等挂牌或私下非法交易流转

据北京商报报道,在2022年服贸会“世界前沿科技大会——元宇宙与数字经济论坛”上,《数字藏品合规评价准则》(团体标准)正式发布,该《标准》从源头对数字藏品的定义、合规发行及流转进行规范,同时《标准》还明确提出,数字藏品仅限于使用目的流转,不可开展炒作、洗钱、代币化、金融化、证券化等挂牌或私下非法交易流转。此外,本次正式发布的数字藏品《标准》根据国家现有法律法规给予数字藏品准确定义。

《标准》提出,国内发行的数字藏品一般指一种限量发行的虚拟文化商品,包括数字形式的图片、音乐、视频、3D模型等形式,通过区块链技术对其发行、购买、使用等流程进行记录,使其具有唯一性、不可复制、不可篡改、永久存证的特征,又称为“数字艺术品”“虚拟数字商品”。现阶段,数字藏品较为准确的定义为“数字藏品是数字出版物的一种新形态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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